该交易的代价约为11.547亿港元,具体计算公式为A + B - C,其中A为物业公允市场估值总额11.428亿港元,B为目标集团有形资产账面价值约0.247亿港元,C为目标集团所有负债金额约0.128亿港元。交易的完成条件包括尽职审查、物业权属证明、目标集团重组以及独立股东批准等。
答案写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里。这份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纲领性文件传递出的信息,在历史的进程中曾一再出现。“三中全会”串起了中国人的改革记忆,也改变了这个国家的命运。在2024年的盛夏,改革的强音又一次奏响。
近日,红牛商标诉讼案再起波澜。7月30日,华彬集团旗下的中国红牛发布声明称,泰国天丝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发起对中国红牛产业链合作伙伴长沙市华厦糖酒有限公司的诉讼。在审理中,长沙中院明确认定了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对红牛商标权属相关再审案中的核心观点“50年独占使用权”。
对于中国红牛的声明,泰国天丝发布声明称,“该判决存在对最高法生效裁定认定事实描述进行误导性加工篡改、选择性忽视我方证据等严重违法情形,天丝集团将形成书面报告于近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并再次强调不承认所谓的“50年协议”。
对此,中国红牛再次反击,强调了“50年协议”的合法性,并首次向公众阐述中国红牛原CEO王睿与泰国天丝之间的关系。
中国红牛方面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目前对于“50年协议”的诉讼案件,二审审理已经在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前海法院”)审理。未来将依法向泰国天丝违法合约发起维权诉讼,但泰国天丝方面始终不承认“50年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50年协议”的前后
按照泰国天丝方面的说法,泰国天丝对华彬集团的商标授权仅为50年,在2016年合同到期之后,华彬集团应停止在华地区的红牛经营和生产活动。目前中国公牛的所有经营和生产行为已经涉嫌侵权,多年来泰国天丝方面一直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但华彬集团方面坚持,早在1995年,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与华彬集团创始人严彬签有“50年协议”,按照协议双方的商标授权截止日期为2045年。因此,双方各执一词,展开了自2016年以来的诉讼拉锯。
2019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提起的一件商标侵权诉讼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包括要求泰国天丝支付37.53亿元的索赔,享有红牛系列商标的所有权。最高法的裁决认定红标商标的所有权依然属于泰国天丝。同时,中国红牛提供的“50年协议”为复印件,因此最高法并未采纳。
由于中国红牛的上诉被驳回,使得在法律层面认定了红牛属于泰国天丝成为无争议的事实。泰国天丝开始加紧要求华彬集团停止一切有关红牛的经营活动。同时,泰国天丝对中国红牛的经销商、供应商等合作活动开始全方位的诉讼。
2019年,泰国天丝起诉中国红牛生产商及销售商的一起诉讼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该法律文书显示,红牛商标权属之争至今尚无定论,待裁判生效更需时日。本案商标侵权之诉又与商标权属、许可使用期限、合资企业股权结构及经营期限等问题互为关联、相互牵制,难以单独先行做出裁判。因此,为避免多起诉讼相互拖延,节省诉讼资源,缩短诉讼周期,在对天丝公司诉权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和损害的前提下,驳回泰国天丝的起诉。
据了解,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泰国天丝的依据是红牛商标系列案件没有最终裁定,因此不支持泰国天丝的多次上诉要求。
但此次,长沙中院驳回泰国天丝上诉的原因是,长沙中院认定“50年协议”的合法性。其前后的直接原因是中国红牛在2022年重新提交了“50年协议”原件,因此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在此之前的相关诉讼中,中国红牛方稍显被动。2022年,泰国天丝方面称,吉林高院就泰国天丝针对中国红牛旗下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三家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连带赔偿原告泰国天丝3000万元。
中国红牛方面告诉记者,在2022年之前,由于“50年协议”原件的缺失,法院方面始终采纳该协议作为证据,因此在之前的诉讼中,中国红牛始终较为被动。对于“50年协议”原件为何迟迟没有提交法院,中国红牛方面表示,由于该协议年代较远,在双方爆发矛盾之时,“50年协议”原件始终没有找到,在2022年才找到了该份文件。
早在2019年,记者曾从相关人士处获得了1995年签订的“50年协议”的复印文件。文件指出,泰国天丝方面的许书标及签订各方承认中泰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严彬方)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协议书约定“本协议有效期50年,自签字之日起”。但彼时,中国红牛方面并未对此文件的真伪予以确认。
值得注意的是,泰国天丝方面并不承认“50年协议”的真实性。由于签字人许书标早在2012年过世,其继任者始终不承认该份协议。
根据目前双方以及诉讼的结果和证据来看,包括最高法、长沙中院、深圳前海法院在中国红牛提供“50年协议”原件之后,已经承认该份协议的真实性,中国红牛在华的经营、生产符合协议内容;根据最高法判决结果,红牛的商标归属于泰国天丝。但根据“50年协议”内容,只有中国红牛方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泰国天丝方面在没有中国红牛书面同意和许可之前,均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和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和销售红牛饮料和产品。
对于“50年协议”的内容,中国红牛方面回应记者表示,“50年协议”不是最高法商标权属和长沙侵权案的裁判范围,不能超范围裁决,只能说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定。双方关于“50年协议”纠纷的二审审理已经在深圳前海法院审理。记者联系了泰国天丝方面,其代理公司并未对此做出回应。
人事关系浮出水面
在中国红牛8月1日的公告中,首次向外界公示了关于现任泰国天丝在华业务代理人、原中国红牛CEO王睿与此次纠纷的关系。
中国红牛指出,王睿与泰国天丝内外勾联,另行注册新公司,欲替代中国红牛。泰国天丝先是以断供香精香料、停止使用商标等相威胁,恶意劫取、抢夺合资公司资产和市场份额,通过要挟及假意磋商得到一定“战果”后,便开始以司法诉讼、行为保全为工具,辅之以舆论夸大宣传、恐吓及其他不可告人的手段,企图对中国红牛、委托加工商、供应商、销售商进行“围剿”,以达到“摘桃子”战略目的。
泰国天丝方面对于中断合作的原因,曾指控“严彬从未给其分红”。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关系的恶化有着多方面的原因。“泰国天丝的许书标和严彬确实是公开的密友,但许书标的继任者与严彬则更多地是合作关系,从公司合作来看,中国市场远大于东南亚市场,因此必然得到了许家的重视,另外,在许书标过世后,严彬与许家的关系急剧恶化,使得双方的矛盾急剧加深。”上海博盖咨询创始合伙人高剑锋说。
记者注意到,上述中国红牛方面提到的“新公司”为深圳普盛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其成立于2019年2月,目前,泰国天丝在华业务正是由王睿和王东辉所带领的团队经营。根据公开资料,王睿和王东辉都曾任职于华彬集团,王睿曾担任中国红牛的总经理,王东辉为其副手。2014年,在华彬任职10余年的王睿离职,随后王东辉也离开了华彬集团。对于王睿的离去各方说法不同,有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王睿因与严彬发生了隔阂而离职。
有红牛经销商告诉记者,在王睿建立泰国天丝红牛的销售网络之时,从中国红牛方面拉走了部分经销商和销售人员。并一直在各个平台强调,泰国天丝的红牛才是正版且合法的红牛产品,华彬集团的中国红牛产品属于侵权行为,被取缔是时间问题。
根据裁判文书网,中国红牛曾起诉过原销售人员以及经销商,起诉原因则是被告方在各个平台发布中国红牛的产品已经在各个渠道下架。
记者了解到,从王睿成为泰国天丝在华业务代理人之后,曾对中石化、中石油等中国红牛的合作伙伴发起过诉讼,很多合作伙伴因不想卷入其中纠纷而下架了中国红牛。
“泰国天丝方面的意图就是想完全破坏掉中国红牛的经销商体系,使得华彬集团被迫放弃中国红牛,再用自己的产品取代中国红牛的市场。”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告诉记者,因此,我们看到,泰国天丝方面不仅将长江以北的市场经销和生产交于养元饮品经营,还默许奥地利红牛进入中国市场,其目的就是想让华彬集团知难而退。
“目前来看,华彬集团和泰国天丝都处于非常尴尬的阶段,华彬集团的中国红牛虽然有着最好的消费者基础,但是鉴于目前的形势,没有办法专注做好红牛产品的开发。而泰国天丝在与王睿联手后,并没有像预期那样撬动华彬集团的市场,截至目前,双方的斗法没有绝对的赢家。”高剑锋说。
“我认为,华彬集团和泰国天丝的矛盾主要是双方高层的个人恩怨,从经营层面出发,双方并没有无法调和的矛盾。”朱丹蓬认为配资app下载,想要最终解决多年来红牛商标的拉扯,需要一家双方均能接受的巨型公司进行调解,平衡各方的利益,如果单单从法律层面,在短时间内很难达成一个稳定的局面。